关于修订《指定交易协议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5月23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1号——指定交易业务》“指定交易协议书参考范例”,我司同步修订了《指定交易协议书》,详见附件《指定交易协议书》及其修订对照表。
若对本次修订内容有异议,请您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开户营业网点提出并解除协议;未在此期间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提出异议但未解除协议的,视为您认可本次协议的修订内容,协议自动生效,并按照修订后的协议内容执行。
修订后的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