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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独立董事需要对上市公司哪些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9-10-11 13:24:43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6)《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1 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7)股权激励计划;
    (8)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明确、清楚。

    深交所提醒您:关注和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监督相关公司的内部治理情况,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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