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问答 | 第三十期:新三板股票公开发行的定价方式有哪些?
【编者按】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进行时,全国股转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推出了“改革问答”栏目,为您持续介绍新三板相关知识,本期为您带来新三板股票公开发行的定价方式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公开发行有哪些定价方式? 允许自主选择三种定价方式。新三板市场公司较为多元,在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股本规模、融资需求等方面呈现明显差异,为提高发行效率、实现市场化定价,新三板市场公开发行允许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基本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合理选择直接定价、竞价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满足中小企业的差异化需求。 采用询价方式的,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可以参与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自主协商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预先披露。 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应当结合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审慎确定发行价格,并在招股文件和发行公告中披露。 采用竞价方式的,已经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均可参与竞价申购,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关联方除外。 ●免责声明 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机构或个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定或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栏目提供的内容力求准确、完整和及时,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任何保证,对因其引发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